水资源将纳入资源税征收范围;将耕地占用税并入资源税;并逐步将森林、草场、滩涂等资源纳入资源税征税范围。
改革计征方式
“从量定额”征收改为“从价定率”征收。
提高税负水平
逐步提高资源税税负水平,以更好地调节矿山企业的超额收益,促使其规范资源开发行为。
统筹税费关系
未来税费制度改革将实现资源税费合一。